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
四川省诗书画院
重庆美术馆(重庆画院 重庆国画院)
二、展览名称:
“巴蜀情”——2020川渝中国画作品展
三、展览时间、地点:
展览第一站:重庆美术馆(重庆画院 重庆国画院)
展览日期:2020年9月18日-9月27日
展览第二站:四川省诗书画院
展览时间:2020年9月30日-10月15日
四、作品征稿:凡在重庆市内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的、从事美术创作的工作者可自行投稿。征集作品60件,采取定向征集和社会征集方式进行。
五、作品评?。?/strong>由重庆美术馆(重庆画院 重庆国画院)组织专家评审。
六、参展要求:
1.作品尺寸:画芯尺寸不超过240cm(高)x124cm(宽)。
作品尺寸6尺全开以内的由重庆美术馆(重庆画院 重庆国画院)负责装裱装框,作品尺寸大于6尺全开的由作者自行装裱装框。
2.作品内容:反映时代巨变和美好生活,描绘时代精神图谱,鼓励美术家创作反映描绘重庆历史文化、风土人情、自然风貌,展现双城魅力与风采的美术精品。
3.初评:投稿作品照片,一人仅限投稿1张(含合作),初评采取网上投稿方式,投稿邮箱:3213513880@qq.com(图片格式统一为JPG,图片不小于1MB,不大于5MB,投稿作品请注明展览名称、作者联系方式、作品名称、尺寸)。投稿截止时间: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止。咨询电话:63812912 初评入围作者收到通知后将原作于8月25日、26日送至重庆美术馆(重庆画院 重庆国画院)。
4.复评时间:8月28日,地点:重庆美术馆(重庆画院 重庆国画院),逾期视为自行放弃。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: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,要求身份信息真实、准确有效。)、作品名称(与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cm)、详细联系地址、联系电话、展览名称,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。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,初评投稿材料不退。复评后落选作品退件,参展作品展后退件。
5.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,严禁使用高仿、抄袭他人、复制自己作品参展。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,作者自负并取消其参展资格。
七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权。
八、凡送作品参评、参展作者,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。
重庆美术馆(重庆画院 重庆国画院)
2020年7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