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 庆 市 文 化 委 员 会
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关于举办2015年重庆市高校应届毕业生
优秀美术作品展览的通知
各有关高校:
为发现和培养优秀青年美术人才,搭建全市高校应届毕业生优秀艺术作品展示交流平台,提升我市高校美术创作整体水平,促进我市美术事业的繁荣发展,重庆市文化委员会、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“2015年重庆市高校应届毕业生优秀美术作品展览”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弘扬主旋律,提倡多样化,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推动我市高校毕业生美术创作的健康发展,丰富重庆美术馆对当代青年画家作品的收藏。
二、组织机构
(一)主办单位
重庆市文化委员会、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(二)承办单位
重庆市美术家协会、重庆美术馆
三、作品征集
(一)征集范围
2015年全市高校艺术专业应届毕业的本科生、研究生创作的毕业作品。
(二)作品要求
1. 参展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体现思想性、艺术性、学术性,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。
2. 题材、风格、形式不限。
3. 国画、油画的尺寸不得超过250厘米(高)×200厘米(宽),版画作品的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(高)×120厘米(宽),水彩水粉画作品的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(高)×150厘米(宽),雕塑作品尺寸要求最大边在200厘米以内,其他门类参考前面尺寸。参展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,如有特殊要求,需提前与承办单位联系。
(三)征集申报
1. 凡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,均由各高校组织遴选后统一报送,每所高校选送作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该校2015年艺术专业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0%。每位作者原则上最多只能申报2件作品。
2. 申报者须填写《2015年重庆市高校应届毕业生优秀美术作品展览报名登记表》(该申报表可从重庆美术馆网站http://www.cc
qag.org下载),并提交送展作品照片1张(2M, jpg格式,请标注作品名称、尺寸、材质、创作时间、毕业院校、指导教师)、作者简历、作者个人照片、联系方式。申报材料由各高校收齐后刻制成DVD光盘,于2015年5月20日前寄送至重庆美术馆(地址:渝中区临江路1号;联系人:李晶;电话:13983277325)。
3. 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,申报作品和参展作品的送审及送展费用(作品图片及原作送展运输、保险费、装裱费用)由申报方和作者自行承担。展览结束后20个工作日之内,由重庆美术馆统一将作品退还给各高校。
(四)评选程序
1. 初评:展览举办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于2015年5月下旬对各高校选送的参展作品图片进行初评,并确定初选入围作品约400件。由展览办公室负责将初选结果反馈各高校,各高校于5月31日前自行组织报送作品原作参与复评,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:作者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)、标题(和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cm×宽cm)、详细联系地址、电话、毕业院校。复评收件地址及联系人与初评相同。
2. 复评:展览评审委员会于2015年6月上旬对所有初选入围作品原作进行复评,从中评选出约300件拟参展作品,并将名单报展览主办单位审核。入选结果将于6月上旬在重庆美术馆网站公布。
四、展览安排
(一)展览时间
2015年6月下旬,展期约20天。
(二)展览地点
重庆美术馆(渝中区临江路1号)。
五、奖励及收藏
展览主办单位将为参展作品颁发展览入选证书,为展览组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颁发组织工作奖。重庆美术馆将择优收藏部分优秀作品,同时由重庆美术馆颁发作品收藏证书。所有入选作品作者在申请加入重庆市美术家协会时,具备参加一次市级美术展览的资格。
六、其它事宜
(一)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拥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权。
(二)凡送作品参展的作者,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展览活动的各项规定。凡涉嫌抄袭、模仿他人作品的,一律取消其参评及展出资格,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,与展览举办单位无关。
附件:2015年重庆市高校应届毕业生优秀美术作品展览报名登记表
重庆市文化委员会 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2015年3月12日